Friday, October 06, 2006

柳宗元 封建论

天地果无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生人果有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然则孰为近?曰:有初为近。孰明之?由封建而明之也。彼封建者,更古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而莫能去之。盖非不欲去之也,势不可也。势之来,其生人之初乎?不初,无以有封建。封建,非圣人意也。

第一段,分封乃当时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,圣人们不想封也得封,不以其意志为转移也。

彼 其初与万物皆生,草木榛榛(zhen1丛杂的草木),鹿豕狉狉(pi1形容野兽轰动),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,荀卿有言: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。夫假物者必争,争而不已,必就其能断曲直者 而听命焉。其智而明者,所伏必众;告之以直而不改,必痛之而后畏;由是君长刑政生焉。故近者聚而为群。群之分,其争必大,大而后有兵有德。又有大者,众群 之长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属。于是有诸侯之列。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封,于是有方伯、连帅之类。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 德又大者,方伯、连帅之类,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人,然后天下会于一。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 帅而后有天子。自天子至于里胥,其德在人者,死必求其嗣而奉之。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

第二段,君王是怎样产生的,人类之初,光着屁股抗争自然,不得不形成团体。团体中聪明的开始领导苯的。团体间有强有弱,弱的当诸侯,强的做天子。诸侯的封地本来就是自己的,所以圣人们不封也得封。 “其德在人者,死必求其嗣而奉之”

西周的方伯,或称侯伯,是介于周王(周天子)与诸侯之间的、对 周王朝政治疆域内某些地区有征伐权力的一方诸侯之长.方伯的形成有两种途径,一是周王朝授予,如齐国;一是自己强大后造成既成事实,或可能得到周王朝承 认,如楚国、徐国.方伯出现在西周初期,是商朝方伯制度的继续.方伯的存在使西周政治地理格局从一开始在某些地区就形成了周王-方伯-诸侯的三级结构.学 术界长期忽视对西周方伯制度的研究.晋侯墓出土的楚公逆钟铭文为研究西周方伯提供了珍贵资料,结合文献,对西周方伯制度的形成、特点、方伯与周王、普通诸 侯的关系等作了初步研究.

夫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事远矣,及有周而甚详。 周有天下,裂土田而瓜分之,设五等,邦群后,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。合为朝觐会同,离为守臣扞城。然而降于夷王,害礼伤尊,下堂而迎觐者。历 于宣王,挟中兴复古之德,雄南征北伐之威,卒不能定鲁侯之嗣。陵夷迄于幽、厉,王室东徙,而自列为诸侯。厥后,问鼎之轻重者有之,射王中肩者有之,伐凡 伯、诛苌弘者有之,天下乖戾,无君君之心。余以为周之丧久矣,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!得非诸侯之盛强,末大不掉之咎欤?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 之邦,国殄(tian3灭)于后封之秦。则周之败端,其在乎此矣。

第三段,周分封诸侯,而后天子尊严丧失,诸侯不服,周名存而实忘。

秦有天下,裂都会而为之郡邑,废侯卫而为之守宰,据天下之雄图,都六合之上游,摄制 四海,运于掌握之内,此其所以为得也。不数载而天下大坏,其有由矣。亟役万人,暴其威刑,竭其货贿。负锄梃谪戍之徒,圜视而合从,大呼而成群。时则有叛人 而无叛吏,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,天下相合,杀守劫令而并起。咎在人怨,非郡邑之制失也。

第四段,还是秦聪明,不封诸侯,改成郡邑制。但统治残暴,百姓造反,不久灭亡。但造反的“有叛人 而无叛吏”,所以不是郡邑制的错。

汉有天下,矫秦之枉,徇周之制,剖海内而立宗子,封功臣。数年之间,奔命扶伤之不暇,困平城,病流矢,陵迟不救者三代。后乃谋臣献画,而离削自守矣。然而封建之始,郡邑居半。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。秦制之得,亦以明矣。继汉而帝者,虽百代可知也。

第五段,汉来了个一国两制(易中天语)结果造反的都是分封的,所以还是郡邑制好。

唐兴,制州邑,立守宰,此其所以为宜也。然犹桀猾时起,虐害方域者,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,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。州县之设,固不可革也。

第六段,唐朝全是州邑。就没有举州造反的了。反的是将。

或 者曰:“封建者,必私其土,子其人,适其俗,修其理,施化易也。守宰者,苟其心,思迁其秩而已,何能理乎?”余又非之。周之事迹,断可见矣。列侯骄盈,黩 货事戎。大凡乱国多,理国寡。侯伯不得变其政,天子不得变其君。私土子人者,百不有一。失在于制,不在于政,周事然也。秦之事迹,亦断可见矣。有理人之 制,而不委郡邑,是矣;有理人之臣,而不使守宰,是矣。郡邑不得正其制,守宰不得行其理,酷刑苦役,而万人侧目。失在于政,不在于制。秦事然也。汉兴,天 子之政行于郡,不行于国;制其守宰,不制其侯王。侯王虽乱,不可变也;国人虽病,不可除也。及夫大逆不道,然后掩捕而迁之,勒兵而夷之耳。大逆未彰,奸利 浚财,怙势作威,大刻于民者,无如之何。及夫郡邑,可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 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。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乱人,戚之而 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,莫得而施;黄霸,汲黯之化,莫得而行。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。下令而削之,缔交合从之谋,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眦,勃然而起。幸 而不起,则削其半。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?汉事然也。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

第七段,反对者说,分封好比分田到户,交足了国家的,剩下都是自己的,诸侯们会用心经营。柳说,分封了诸侯若是不称职,上面的天子动他不得,政令不出中南海是也,俺们要是能找到个能干的天才送给他们,他们也不用。分封制还是不好。

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,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。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(zuo4皇位)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

第八段,反对者说,我们从统计学的角度看,夏、商、周、汉用分封制则长名,秦用郡邑制则短命。柳说,there are lies and there are statistics。光说夏、商、周、汉长命,怎么不说魏晋短命,光说秦短命,怎么不说俺们大唐长命?

或 者又以为:“殷、周,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夫殷、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 者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子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 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

第九段,反对者说,殷、周,那是圣贤老祖宗,他们都不该,我们怎么可以改?柳宗元说,俺不是跟你说了么,分封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产物,他们不是不想该,是没办法该。咱们还是借了秦的光,改过来了。

夫天下之道,理安,斯得人者也。使 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。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?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。将欲利其社稷,以一其人之视听, 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,以尽其封略。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

第十段,治理天下,要能者在上,庸者在下,封建诸侯是一代传一代,怎么能保证聪明的统治苯的?古时的圣人们搞分封,搞世袭,实在是特定的历史环境,没办法的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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